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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托-华年喜年房地产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一、产品简介

厦门信托-华年喜年房地产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将多个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贷款给广州华年喜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位于全国一线城市广州市花都区的土地证编号为花国用(2011)第721934号及花国用(2011)第721935号的远洋花都芙蓉墅项目建设。

厦门信托-华年喜年房地产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要素如下:

信托资金币种

人民币

信托计划资金规模

不超过90,000元,将分期发放

项目期限

24个月,满9个月后信托计划可提前结束,自每期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预计年收益率

(税前)

1)信托资金金额<300万元人民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6.5%

2300万元人民币≤信托资金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7.0%

35000万元人民币≤信托资金金额,年化预期收益率为【7.2%

二、信托项目情况介绍

(一)项目概况

1、贷款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厦门信托)。

2、借款人:广州华年喜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华年/借款人”)。

3、差额补足人:远洋地产有限公司(“远洋地产”,AAA评级发债主体)。

4、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

5、贷款用途:用于借款人位于全国一线城市广州市花都区的土地证编号为花国用(2011)第721934号及花国用(2011)第721935号的远洋花都芙蓉墅项目建设。

6、信托期限:24个月,满9个月后信托计划可提前结束,自每期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增信措施及后续管理:

(1)远洋地产有限公司下称:远洋地产/差额补足人)为借款人全部贷款本息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广州华年以其远洋花都芙蓉墅项目项下(对应的土地证编号为花国用(2011)第721935号)上的在建工程符合抵押条件时应在1个月内办理在建工程抵押,项目公司因抵押物销售或办理预售证需要解押,须经厦门信托书面同意;

3)若项目销售面积(含别墅、洋房、住宅,不含商业店面、车位,下同)占项目累计可销售面积(含别墅、洋房、住宅,不含商业店面、车位,下同)达到40%时需归还20%信托贷款,若项目销售面积占项目累计可销售面积达到60%时需再归还30%(即累计归还50%)信托贷款,若项目销售面积占项目累计可销售面积达到75%时需结清剩余全部信托贷款。

8、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广州华年喜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47日,住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芙蓉度假区内民航芙蓉山庄凝香苑凝香街23301房,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人民币,目前为远洋地产下属子公司的控股公司,企业法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572170777K,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子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园林绿化工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五金零售;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

(三)差额补足人基本情况

远洋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0612日,为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3377.HK)实际100%控股的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56号远洋国际中心A31层,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110000625904608L,法定代表人:李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706487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房地产相关咨询;物业管理;酒店和度假村的经营管理;停车场管理;出租自有商业用房、出租自有办公用房。远洋地产为AAA发债主体,累计发行公司债合计140亿元,截止2016年底,远洋地产总资产为1227.07亿元,总负债为828.14亿元,营业收入为280.32亿元,净利润为50.81亿元。截止20176月末,远洋地产(合并)总资产为1551.57亿元,总负债为1131.56亿元,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28.05亿元,净利润为20.14亿元。

(四)抵押物概况

广州华年以其远洋花都芙蓉墅项目项下(对应的土地证编号为花国用(2011)第721935号)上的新建在建工程符合抵押条件时应在1个月内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该地块土地面积为175862.5平米。该项目位于一线城市广州市花都区,一线临湖,天然景观较为稀缺,临近多条高速及快速公路,距离花都区政府及白云机场较近,交通较为便利。

三、委托人注意事项

1、委托人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仔细阅读《厦门信托-华年喜年房地产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厦门信托-华年喜年房地产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第X期)》、《厦门信托-华年喜年房地产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

2、根据我国信托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信托-华年喜年房地产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委托人必须为合格投资者,自然人人数不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3、委托人办理资金信托受理手续:

1)委托人为机构投资者的,先将资金转入厦门信托开立的信托计划专户,再持有效入账凭证及相关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办理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为个人投资者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银联卡到指定地点办理;若授权他人办理,办理人除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外,还须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人办理资金信托受理手续时,须签订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及认购风险申明书

5、本信托计划的合同可否提前解约、转让?

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受益人)不能提前解约,但受益权可根据厦门信托的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6、信托终止后,委托人(受益人)如何取回信托本金和收益?

信托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厦门信托将信托资金及净收益划至受益人银行账户。

7、本信托计划所涉及税收政策如何?

本信托计划所涉及的税收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税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将来国家出台有关信托的税法与政策规定受托人代扣代缴信托收益税收的,则按规定执行。

四、受托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介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厦门市财政局下属的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组建而成,成立于19851月,已稳健成长了32年。20078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3亿元(其中外汇资本金1500万美元),股东为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占股80%)、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三家股东均是厦门市属国有企业。

公司自2002年重新登记以来,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超千亿元,未发生集合类信托兑付风险事件,连续两年被证券时报评为“最具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截至2016年年末,公司净资产37.41亿元,净资本31.36亿元,总资产48.86亿元,管理的信托总资产达2365.41亿元。2016年公司实现收入总额100,462.38万元(其中固有业务收入44,215.81万元,信托业务收入56,246.57万元),实现净利润6.3亿元,年内上缴税收1.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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