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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出台扶持措施,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1-13 来源:厦门金融 浏览量:2751

日前,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将着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挖掘优质后备企业资源,进一步加强企业精准服务,减轻上市工作成本,推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强做大。

《若干措施》是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发挥上市公司在“稳经济、促发展”重要作用的举措,也是近期我市密集出台绿色金融、企业上市、政府性融资担保等系列金融政策“组合拳”之一。我市2021年全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2家,总数已达99家,位居全省第一,共评选254家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广覆盖提升上市后备企业奖励面

根据《若干措施》,对企业上市奖励前移至股改,对入选上市后备并在当年完成股改的企业奖励50万元;后备企业因改制上市将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按照转增股本规模最高可享受15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在上市申请阶段,进入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获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分别奖励50万元和100万元;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奖励30万元;企业上市后将募集资金的40%(含)投向本市后,还可按照融资金额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有关奖励事项将推广“免申即享”模式,提升企业对政策的获得感。

方位提升上市融资环境

近年来,沪深交易所与我市建立战略合作,均在厦门设立服务基地。《若干措施》提出,将依托交易所服务基地设立“企业服务日”“资本班”等活动,加强企业政策辅导,大力挖掘“专精特新”企业、国有企业等上市资源,建立数据库,对企业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实施精准服务。

此外,我市还将面向企业加强优质金融供给,组织银行、证券公司、地方金控集团、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区域股权市场及各类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资本市场服务。

聚合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若干措施》提出,推动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做强核心业务,支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市值管理机制;在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实施股权激励和引进人才过程中,可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对涉及的有关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对科研启动经费、引才补贴等相关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针对上市公司存在的股权质押、流动性风险等突出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将发挥纾困基金、应急还贷资金等作用进行防范化解;加强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与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国际金融仲裁中心等平台联动,建立调裁诉一体化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优化资本市场法治环境。同时,加强对上市公司、后备企业不实报道和虚假新闻的整治,构建企业上市良好舆论生态。

(文章来源:厦门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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